慈善与志愿组织

Charities  Voluntary Organisations

强大的志愿与慈善机构是公民社会和公平性与功能性的民主的重要工具。马耳他慈善&志愿组织受2007年的《志愿组织法》的监管和保护。依据该法案设立了专门负责志愿组织的行政办公室,通过各种针对性的促进志愿组织工作和鼓励他们与政府携手合作的的措施,加强志愿组织的职能。行政办公室的关键任务是给志愿组织更多的能见度,以及保障透明度和组织的责任。为此,行政办公室也是监管机构,主要负责监察和监督志愿组织的活动,以及给予志愿组织以支持。


马耳他慈善&志愿组织


马耳他人民有着积极参与慈善和支援活动的历史和名声。马耳他见证了诸多慈善和教育机构设立,他们的目的都是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从医院骑士团传承下来的精神中受到启发,许多慈善&志愿组织在预防、介入和治疗酗酒和吸毒方面提供帮助,为患有严重疾病是人提供经济支持,帮助孤儿和老人以及为贫困户提供教育。


根据《志愿组织法》的规定,志愿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的组织:

 

  • 有任何合法的目的;
  • 非营利性;
  • 志愿性。


该法也规定了志愿组织在志愿组织登记处的登记程序。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主要包括提交年度报表和组织管理者的身份证明即可。应该注意的是,仅仅登记不能授予“志愿组织”的身份。任何符合上述要求的组织都是志愿组织。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登记对于志愿组织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


我们马耳他慈善&志愿组织业务团队


成立Claris Foundation的是高奇律师事务所,聚焦慈善事业的机构,主要是儿童福利和教育。高奇律师事务所很重视慈善&志愿组织,因为我们相信影响和促进积极改变。我们事务所聘用了经验丰富的法律和金融专家,以确保投入在慈善事业的资金的透明度。
高奇律师事务所的慈善&志愿组织业务团队在登记、合规和运营志愿组织的会计程序提供协助,以及关于日常组织运营提供法律、管理和金融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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